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绢丝商标撤三办理流程详解

作者:北京索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05-10 08:34:03

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,商标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。而在商标使用过程中,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,他人有权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。这就是所谓的“商标撤三”。本文将详细介绍绢丝商标撤三的办理流程。

一、提交商标撤三申请

当发现绢丝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时,撤三申请人需向商标局提交一份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》。在申请书中,应详细说明该注册商标的“不使用情况”,并缴纳相应的官费。如果撤三申请人委托了商标代理机构,还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
二、商标局受理与通知

商标局在受理“撤三”申请后,会将申请文件转递给商标注册人或商标代理机构,并通知商标注册人进行答辩。同时,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《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》,要求商标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。

三、商标注册人提交证据与商标局审查

商标注册人应按时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。商标局在收到证据材料后,将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。如果商标注册人未能按期提交证据或证据无效,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。

四、异议与复审

在商标局作出裁决后,如果注册人和申请人对决定有异议,都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《撤销复审申请》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案件进行复审,并作出最终裁决。

五、可撤回撤三申请的时间点

需要注意的是,自撤三申请人递交撤销申请时起至商标局发出《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》之前,撤三申请是可以撤回的。通常,这个时间段为1个半月至5个月左右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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